借阅服务
借阅规则 借还书流程 逾期停借 书刊赔偿 馆际互借 借阅证的办理 1.借阅权限
说明: 1. 本校图书馆采用自助借还机进行借还书,读者请自觉遵守借阅规则。持有过期图书,或累计逾期达到30次,将不能进行外借、续借等操作。 2. 图书馆所藏图书文献资料系学校的资产,读者应妥善保管所借图书,不得有拆散、剪裁、圈点、涂划等污损图书的行为。 3. 续借期限是从办理续借之日起算起,不是借阅天数的累加。 2. 借阅规则 (1)图书通借通还服务规则: 在图书馆开放时间,读者可在任一校区图书馆借阅或者归还其它校区图书馆的图书。 “图书通借”是指本校读者凭校园一卡通可在本校所属任一校区的图书馆内借阅图书。 “图书通还”是指读者可以在我校任一校区的图书馆就近归还所借图书。如:学生在中都校区借书后,带书到迎泽校区实习,阅读完毕可就近在迎泽校区图书馆归还所借图书,续借也一样。 (2)服务对象:凡持有本校校园一卡通的用户。 (3)阅览室管理通则 ① 爱惜图书馆所藏书籍、报刊等文献资料,以及计算机、多媒体设备和阅览桌椅,不得进行裁割、刻划、涂写或损坏。严禁窃书,违者照章处罚和赔偿,情节恶劣者送交学校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② 禁止在各阅览室(区)进食,禁止携带任何食品进入图书馆。读者进入图书馆各阅览室(区)须保持安静、整洁、卫生,不得喧哗、大声朗读、接听手机、吸烟、用火和随意抛丢果皮、纸屑。 ③ 馆内的阅览座位属于公共资源,读者不得用任何物品、书籍抢占阅览座位,禁止隔夜占用存包柜存放各种物品,不得随意挪动阅览座椅及其他设备。 ④ 校外读者按照图书馆校外读者接待的相关规定办理进馆手续后,需到阅览室阅览时,凭本人有效证件,按各阅览室(区)规定的阅览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4)电子阅览室管理办法 ① 读者在使用机器时,如遇问题,请及时报告管理人员,读者本人不得私自更改计算机的设置,不得随意卸载和安装程序;更不得拆卸机器及其外围设备;读者下载的数据,须及时用闪存或其它方式转存带走,以免丢失 ② 电子阅览室计算机仅供查询学术资源,提倡文明阅读,禁止聊天、游戏等娱乐性活动,坚决杜绝浏览和传播黄色及其它不良信息,不听劝告者立即取消上机资格,情节严重者一律按国家有关法规、学校及图书馆的相关管理制度处理。 ③ 本校读者可以带自己的笔记本电脑到电子阅览室上网学习,所需账号由读者本人带学生证到网络中心申请办理 上一页:没有了 下一页:借还书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