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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阅服务

借阅规则    借还书流程    逾期停借    书刊赔偿    馆际互借    借阅证的办理



1.所借图书如有损坏或遗失时,必须购买相同版本的正版图书赔偿(影印本、复制本无效),赔偿的图书必须完好、无污损。

2.遗失或损坏的图书在购买不到相同版本的正版图书时 ,按下列规定赔偿:按所丢图书价格的3倍来购买书名或类别相近的图书3本,购买前需到服务台进行详细咨询。遗失或损坏多卷集整部图书中的1册,而不能单册零购者,按整部图书来赔偿。

3.丢失期刊或其它类型文献赔偿标准:丢失期刊、报纸等其他类型文献参照图书赔偿标准来赔偿。其中单本(包括合订本)期刊,基准价格为该刊全年价格,赔偿后不得索取该年其他卷期的期刊。单份报纸,基准价格为该报季价价格,赔偿后不得索取该季其他期的报纸。

4.所借书刊如有圈点涂划、污损,一般图书每页赔偿1元,图表类每页赔偿2元。凡故意拆散、剪裁、撕页者,按丢书来进行赔偿。

5.凡属偷窃行为者,按所窃书刊原价格的 10 倍处罚。不足 100 元,按 100 元处罚。对偷窃珍贵图书者加倍处罚。

6.对损坏或偷窃图书者,除需照章赔偿外,另酌情给予通报批评、停止图书馆相关功能使用权限,或上报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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