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读者服务 >> 报告厅预约
报告厅、学习教育空间预约

山西医科大学图书馆报告厅、学习教育空间使用管理规定

图书馆多功能报告厅、学术报告厅、学习教育空间是学校重要的学术交流活动场所。为加强空间管理,确保空间规范、有效使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管理权限

1、图书馆分管副馆长负责报告厅、学习教育空间的使用审批。

2、图书馆设专人负责报告厅、学习教育空间音响、灯光等设备的使用管理及技术维护。

3、图书馆办公室负责报告厅、学习教育空间手续接洽、工作协调。

二、使用范围

1、院系、学科举办的各级学术会议及学习教育活动。

2、学校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级会议、培训。

3、学校办公室安排的全校性会议、学术活动。

4、图书馆举办的各类学术会议。

三、申请程序

四、使用注意事项

1、使用单位需严格遵守报告厅、学习教育空间管理规定,并遵从和配合报告厅管理员的管理。

2、多功能报告厅设356座位,学术报告厅设90座位,党史学习教育空间(C102)设50座位,党建书屋(A104)设20座。

3、使用单位要爱护报告厅及学习教育空间内公共设施,除活动正常需要的会标或横幅外,未经图书馆同意,不得在报告厅、学习教育空间内外张贴或悬挂各种海报、横幅、展架等。

4、任何部门或个人未经允许不得私自使用报告厅。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山西医科大学图书馆报告厅使用申请表.docx

     山西医科大学学习教育空间使用申请表.docx

山西医科大学图书馆

2021.6.22 

上一页:没有了

下一页:没有了

山西医科大学CALISNSTL国家图书馆山西省医学科技文献共享服务平台山西省图书馆联系我们网站地图